爱尔眼科:非法行医屡罚不止

来源:雪山财金

这一篇写爱尔眼科医院的非法行医问题。《雪山财金》发现,爱尔眼科的非法行医行为,主要体现在未取得主管部门备案许可,非法展开义诊活动。

不要觉得义诊活动是个小事。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医疗机构义诊活动必须提前在当地卫健部门申请备案许可,否则就是非法行医。而通过各种义诊活动,既能树立良好的公益企业形象,又能有效获客,这几乎是爱尔眼科医院获客的一大法宝。

《雪山财金》登录企查查网站上,查阅得知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150多家地方爱尔眼科医院,总共查阅到153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涉及非法行医遭到当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比例最高。

以被行政处罚次数排名第一的上海爱尔眼科医院为例。企查查上共记录了8起。被处罚事实包括:存在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存在重复收费等行为串换诊疗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存在过度检查、串换项目收费等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其中,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共有4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性工作1次。

非法行医次数占被行政处罚次数过半。

例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崇第2220240520号显示:

2024年07月09日,本机关接到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案件移送书及相关材料,信访人投诉内容反映上海爱尔眼科医院于2024年05月07日及05月14日分别在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新北村(新北村88号)及丰乐村(育贤南路1068号)使用非医生黄冬梅、俞小洲等从事裂隙灯检查等医疗工作,给老百姓进行义诊,且义诊不备案。投诉人认为上海爱尔眼科医院使用非医生从事医疗工作,义诊不备案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给予行政处罚。

现经本机关调查核实:2024年05月07日及2024年05月14日,当事人擅自变更义诊时间,在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新北村(新北村88号)及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丰乐村(育贤南路1068号)开展义诊活动,属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雪山财金》注意到,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针对医疗机构展开的义诊活动,专门发出通知,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一规定至今依然有效。例如:

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参加义诊需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并在义诊时佩带本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

《雪山财金》注意到,上海爱尔眼科医院至少还有两次未申请备案而擅自进行义诊,不在企查查统计的这8次行政处罚记录中。

例如,2023年5月31日,上海爱尔眼科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执业,被闵行区卫健委罚款5万元。有投资者在深交所易互动平台提问:上海爱尔眼科医院无证执业被罚5万元会不会太危险了呢?

爱尔眼科方面的回答非常有趣:

2023年3月6日上海爱尔眼科医院受邀参加闵行区辛庄镇绿梅二村社区举办的“学雷锋日”公益义诊活动。因3月4日临时安排正值双休日,未及时向主管部门进行义诊备案。该处罚仅针对本次社区义诊活动未提前备案,与整个上海地区爱尔眼科医院的依法合规执业无关。前上海地区所有爱尔眼科医院均在合规合法正常运营。

按照这个回答,上海爱尔眼科显然认为2023年3月6日这场未经备案的义诊只是偶然出现的个别现象,上海地区所有爱尔眼科医院均在合法正常运营。

然而2024年5月7日和5月14日两次在上海崇明区却又再次发生两次未经备案的非法义诊。(见上文)

另一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擅自组织义诊活动,可见上海市青浦卫健委于2024年11月27日对上海爱尔清亮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通知书显示,2024年10月10日,本机关(青浦区卫健委,下同)至上海爱尔清亮眼科医院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被处罚人正常执业中;当场未查见相关义诊备案凭证,当场未查见相关义诊记录。被处罚人未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取得义诊备案凭证,通过相关部门牵头与所属地居委会联系举办慰老活动,组织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开展对老人白内障的筛查工作,分别于2022年3月2日在朱家角镇庆丰村、2024年3月4日在练塘镇湾塘村、2024年4月9日在金泽镇东星村、2024年4月11日在金泽镇王港村、2024年4月25日在朱家角镇浦泰社区;本机关确认:被处罚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擅自组织义诊活动。

用屡罚不改来形容上海爱尔眼科医院未经备案许可非法义诊,一点都不过分。

此外,不少网友反映,爱尔眼科在一些义诊活动中,安排没有医生资质的人,冒充医生,非法行医。对此,《雪山财金》采取将信将疑的态度。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我们还是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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