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忠先生辞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忠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忠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程锦利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程锦利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锦利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附件
程锦利先生简历
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10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全权会员(AAIA)。现兼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及客座教授,曾先后担任江西中德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恒实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总监,江西省中业景观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好朋友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华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审部经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及其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江西青年报社印刷厂财务科科长。
程锦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