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与大16岁女友同居31年,房子车子都落她名下,女友离世后,身无分文的男子被扫地出门...

2025年1月,重庆的刘先生,51岁,被赶出了家。

他和女友同居了31年,没领结婚证。这31年,两人一起创业,开过餐馆和茶楼,共同出资买了房和车,但都写在女方名下。

如今女方离世,她的儿子把所有财产都拿走了。刘先生辛苦了一辈子,最后却两手空空。

跨越年龄与婚姻的爱恋

1994年,20岁的刘先生风华正茂,对生活充满期待。

在一次意外的邂逅中,他结识了36岁的万女士。两人很快陷入了一段“姐弟恋”,尽管这段感情并不被世俗所认可。

万女士向刘先生透露,她与丈夫的感情早已破裂,双方都各自有了新伴侣,但由于万女士的姐姐坚决反对离婚,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无法和刘先生正式结婚。

面对这样的困境,刘先生虽然内心挣扎,但最终还是被对万女士的爱所打动,选择了同居。

在接下来的生活中,他们一起开过小餐馆,每天从天不亮就开始忙碌,一直到深夜才休息。后来又开了茶楼,靠着勤劳和智慧,生意越来越好。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他们购买了两套商品房、一套安置房和两辆汽车,所有资产都登记在万女士名下。

刘先生对万女士深信不疑,从没想过产权登记的问题。就这样,他们虽未领结婚证,却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了31年。

女友去世,财产遭夺

31年匆匆而过,刘先生和万女士从青涩的恋人变成了相依为命的中年人。

可就在2025年1月27日,命运给刘先生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67岁的万女士突发脑溢血,尽管送医抢救,但最终还是不幸离世。

刘先生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他难以接受,与自己携手走过31年的爱人竟然会突然离去。

然而,还没等他从这巨大的打击中缓过神来,一系列更让他措手不及的事情发生了。

有一天,刘先生发现他和万女士共同购置的两辆车不翼而飞。经打听才知道,车已被万女士的儿子唐先生偷偷卖掉。

不仅如此,他们共同居住的房屋也被唐先生过户到了自己名下。紧接着,唐先生还找到刘先生,强硬地要求他搬离目前居住的安置房。

刘先生一下子懵了,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和万女士一起努力了31年,共同创造的财产,怎么突然就不是自己的了呢?

他找到唐先生,希望对方看在自己和万女士多年的感情份上,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

但唐先生态度坚决,认为刘先生和万女士没有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这些财产与刘先生没有任何关系。

双方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面对这种情况,刘先生只能求助于法律。律师表示,刘先生和万女士的关系在法律上有多种可能的认定方式。

如果按照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的规定,刘先生和万女士的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但根据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被视为同居关系。

因此,刘先生和万女士的关系在现行法律下只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

此外,由于万女士在与刘先生同居时未与前夫解除婚姻关系,其行为可能构成重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由于刘先生和万女士并非法定夫妻,刘先生若想主张分割财产,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财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否则他可能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情与法的平衡之道

该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大家的看法各不相同。

有人对刘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觉得他和万女士一起生活了31年,为家庭付出了很多,但在万女士去世后却被赶出家门,令人唏嘘。

在他们看来,万女士的儿子这样对待刘先生,未免有些无情。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刘先生和万女士没有结婚登记,从法律角度看,他们的关系没有法律保障。

因此,万女士的儿子按照法定程序处理遗产等事务,在法律上是符合规定的,不存在过错。

事实上,情侣同居多年后一方去世引发的财产纠纷并不少见。

2024年,重庆的杨某某和黄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了20多年。黄某去世后,杨某某转走了黄某100多万元存款。

杨某某认为她和黄某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且在黄某晚年和患病期间悉心照顾他,还一起经营过画廊,因此她应该有继承权。

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他们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杨某某无法证明她对黄某有扶养行为以及共同经营画廊的事实,其转走存款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最终判决杨某某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这个案例的处理结果主要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继承和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在恋爱和同居关系中,感情和信任固然重要,但法律保障同样不可或缺。双方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区别。

特别是在涉及财产时,无论资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应妥善保存共同出资的相关凭证。

这样,即便日后感情出现波折,也能凭借这些证据和相关协议,依法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

当然,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及时办理结婚登记,让感情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依法维权,守护自身权益

刘先生的经历让人感到唏嘘不已,同时也给我们提了个醒。

爱情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之一,但恋爱过程虽然是浪漫的,却不能让我们失去理智。当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时,我们很容易忽略现实中的问题,尤其是法律风险。

在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时,我们不能只凭冲动和情感,而应该保持理性的思考。

要学会用法律的视角去看待问题,提前规避风险,比如在财产关系和婚姻权益方面,要有清晰的认识和合理的安排。

当遇到感情纠纷时,更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素材来源:红星新闻《大16岁女友突然去世,男子遭其子扫地出门,房子车子都没了……“同居31年没领证,工资全转她了”》、看看新闻Knews《与大16岁女友同居31年 女子离世男方被赶出家门》、触电新闻《与大16岁女友同居31年 男子在女友死后被赶出家人财两空》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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