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很多关于“房东税”的传言。什么“房租的20%要交税”“租金会因为加税而大幅上涨”等,不少房东、租客都很紧张。事实上,加收房东税是个谣传。
这个说法是对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的误读。条例中规定,房东和租客需要使用实名签订租赁合同,还要把合同拿到有关部门去备案。备案信息将与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金融管理、公安、税务、统计等部门共享。有人认为,这说明有关部门可以掌握租房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征收“房东税”。
这个说法的问题在于,具备条件不等于要加税。条例里并没有提及税费内容,也无新增税费考虑。这就跟之前传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就会开征房产税一样,都是具备条件,但两者之间其实并无直接关联。
其实按照规定,一直以来房东就是要承担部分税费的。不过,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给了很多优惠,很多税费是免征的。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介绍,个人房东、月租金10万元以内的住房,增值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都是免征的。
房东主要交两个税:一是房产税,法定税率是4%,现在很多地方减半征收,即2%。二是个人所得税,税率是10%,但很多地方都按照0.5%或者1%的税率核定征收。而且很多地方,出租房屋的修缮费用等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实际征税额还有其他各种扣减。据国是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