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玻纤:关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霍仁现先生、副总经理李金保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传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霍仁现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霍仁现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金保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传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金保先生、王传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选聘工作。在公

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将由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邱元国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霍仁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李金保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8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340,000股;王传秋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1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340,000股。因公司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股权激励限售股正在实施注销中。实际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李金保先生、王传秋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霍仁现先生、李金保先生、王传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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