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拟使用不超4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近日,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210,证券简称:金房能源)发布公告,宣布将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8月21日,金房能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投资情况

  • 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保障股东利益。
  • 投资额度及期限:总额不超40,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 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投资期限不超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且不得用于质押及证券投资。
  • 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表示,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业务正常开展,还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投资产品经过严格评估,但仍存在一定风险,如市场波动影响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不可预测以及工作人员操作和监控风险等。对此,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 - 财务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情况,发现风险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 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 公司将根据规定不定期发布理财产品进展,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及损益情况。

此次现金管理议案已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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